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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我只是玩了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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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手本·同学会(一):
      a市。
      6月3日。
      午后。
      蝉鸣聒噪,气候灼热,骄阳炙烤着大地。整座钢铁之城,就像是被裹挟着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路人汗流浃背地置身其中,在沥青的路面上反复摩擦,正面煎、背面烤,还要咬牙为生计奔波。新闻报道里也正在介绍着最近一年越来越异常的气候。
      “……我市迎来了数十年间第一个夏初就进入高温的六月,专家预测超过四十度的室外温度还将持续数日。小编提醒您,烈阳酷暑,注意降温。”
      校门口,三个人、七颗牙的保安大爷,排排坐在房檐下一道十分局促的阴影里,一边尽可能地扯大宽松的衣领,一边大力煽动着手中老旧的蒲扇。
      “这天气热得简直没法活儿啊。”
      “谁说不是呢。”
      “哎,你们听说了吗?双子大厦前些天跳下去一个。”
      阴间故事的加持,终于为这个夏日带来了一丝凉意。一阵说起就起的邪风,带着一道少年的身影,“嗖”地一下就从几个老哥哥眼前冲了过去。
      不等他们看清那是什么,就先一步被一个体型臃肿、像座小山似的胖子,挡住了所有的视线。不好说面由心生,但从胖子颐指气使的态度上,就能明显感觉到他没什么素质:“喂,老头儿,问个事。”
      几个袖章上绣着“猛虎”字样的保安大爷,齐齐皱眉,又不好和年轻人计较,却也不是很愿意搭理对方。
      胖子尤不自知,他还沉浸在刚刚穿越的激动里,觉得整个世界就是一本书,所有人都是npc,只有他是主角,气运之子,他可以为所欲为!
      现在,他正在确保这本书里真正的气运之子,不会妨碍到他。
      “你们今天见到枕流没有啊?就学生会的副会长。”
      如果胖子打听别的是一般学生,保安大爷们还真不一定知道,但学生会的枕流可不是一般人,成绩优异,长相出众,因勤工俭学经常帮院办的忙,在各部门之间跑来跑去,大爷们对他的印象很好。
      “你什么人啊?打听我们学校的学生干什么?”
      “他可比你懂礼貌的多。”
      “呵,刚刚过去的那个就是,你错过了。”
      刚刚那一阵风,正是急速骑车而走的枕流,如今再看去,只能看到一个白色的背影,腰身纤细,挺拔笔直,骑着共享单车越走越远。高高瘦瘦,清冷干净。在最炎热的夏天,他的身上也很少能够看见汗水,只能感觉到淡淡的清新气息,就像海风。
      胖子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一边酸溜溜说着“也没有很好看嘛”,一边低声咒骂着“该死”,气喘吁吁的拔腿跑上了车,想要追上枕流。
      其中一个保安大爷看他去追,还有点担心:“枕流不会有事吧?我们得告诉学校啊。”
      “我这就去给院办打电话。”
      只有最淡定的大爷摇着蒲扇表示:“他追不上的。”
      枕流为赶时间,一直都是抄小路近道,穿梭在老城区狭窄的大街小巷,四轮车根本开不进去。那人又不知道枕流要去哪里,怎么追?他们就等着看笑话就好。
      胖子一开始也果然被难住了,他只能沮丧的捶打着方向盘泄愤。
      但很快,他那不算聪明的小脑仁,就想到了一件事,如今的这一切,正是书中剧情的开头啊,几个关键信息都对上了。他根本不需要跟在枕流屁股后面像溜傻小子似的瞎跑,他知道枕流的目的地——开在第四大道和第四大街交叉口的黄昏探案馆,l049店。
      枕流的同校好友钱小钱的舅舅,好不容易才获得了黄昏的“合伙人”身份,开起了这家中规中矩的全息剧本杀店。
      因为才刚开业,生意不多,没有积累起足够的回头客,拼本不易。每一局游戏都有人数要求,钱小钱经常被拉来强行凑人头。但是这一天钱小钱临时有事来不了,便拜托了好友枕流顶缺。
      而枕流,是《奥斯蒙》的第一男主。
      胖子叫袍会,今天之前还是另外一个时空中痴迷推理网文的普通宅男,今天早上一睁眼,搞清楚自己穿到书里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来取代原主了。
      《奥斯蒙》是一本推理文,男主枕流天生就对谎言比较敏感,大概是作者给他开了挂,总能发现别人是否说了真话。枕流无意中闯入神明的游戏,以为自己在玩全息剧本杀,但其实他是在众多神祗的关注下,破解着一个又一个不同世界的悬案,从而走向了人生巅峰。
      袍会穿来的时候,《奥斯蒙》还在连载,虽没有看到结局,但他自认为已经熟悉所有的游戏规则,知道枕流参与过的每一个案子的真相及反转,他甚至能背下来枕流是如何获得众多神明喜欢的。
      他才应该成为这个世界里开挂的主角,他会比枕流做的更好!
      今天,枕流会参与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剧本杀,那便是他的首秀。
      袍会提前枕流一步,来到了l049号的黄昏探案馆,他踌躇满志,觉得这便是改变命运的刹那。
      可惜,黄昏探案馆的老板,也就是小钱的舅舅,拒绝了突然要求加入游戏的袍会。
      钱老板时刻谨记自己现在从事的是服务行业,“吃素”了,用淘宝体耐心解释:“亲亲,今天的场子已经满了呢。您如果想玩,我可以给您安排在明天,或者推荐您玩一些其他同样优秀的新手本,我们店里会帮您拼本凑人,就是不一定能成功,需要您等待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您可以免费体验店里的游戏舱。”
      “不,我就想玩这场。”袍会并不知道眼前的男人是谁,毕竟他看的是小说,没见过三次元的图像,他只把前台当做了随便的什么npc,正在无理取闹。
      钱老板也不打算惯着对方:“那么,很抱歉了,我这边没有办法帮到您呢。”
      用最客服的语气,直接把人赶了出去。
      这也是为什么袍会此时只能坐在车里,不耐烦地等着枕流赶来的原因,车里再冷的冷气都吹不灭他一肚子的火。
      15点55,一如书中所写,枕流掐着点赶到了黄昏探案馆。
      清冷的少年就像是一块寒冰,破开了逼人的炎炎暑气,从对面的小巷中斜插而出,带着艺术品走出了现实。
      刹车,下人,低头锁车。
      袍会深吸一口气,压下满腔的委屈和怒火,尽量让自己显出热情洋溢的一面,上前故作很熟的样子道:“副会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啊,考试考完了吗?”
      枕流起身,先看了眼app上的扣款信息,确定自己在免费时长内锁了车,这才不紧不慢的抬头,看向了眼前这个自己完全没有见过的胖子:“你是?”
      “我是你21届的同系新生啊,开学迎新报道的时候见过的,你大概不记得我了。不过没有关系,正常的。我们上午就考完了,闲着没事,就打算下午出来玩个剧本杀,结果这家说客满了,唉,我在犹豫要不要回学校,又觉得好不甘心啊。”
      袍会的欲言又止,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因为他根本没打算给枕流拒绝帮助他的机会。
      但枕流的回答却只有:“哦。”
      说完,枕流就不打算再搭理对方,朝着门可罗雀的店门口走了过去,他的步伐不大,速度也只能说是不疾不徐,可他却几乎是转瞬就已经越过了还在痴心妄想等着枕流会关心他的袍会,马上就要拉开店门了。
      “副会长!”袍会急了。
      枕流一手扶在门把手上,侧身回头:“还有什么事吗?”
      “你也来玩剧本杀啊?要不要一起?我一个人好无聊啊。”电光火石间,袍会就已经重新确立了自己的新目标,既然没有办法在第一个案子就取代枕流,那就加入他。反正第一个案子时,最重要的几个主位神祗并不会出现,直播间里都是下位的神侍。这真的只是个新手本,是枕流第一次不成熟的登上宇宙的舞台。
      “抱歉,我们人也满了。”枕流还是那么的不近人情。
      袍会:“……”他本来还觉得枕流在看到被遗忘的同校后辈时,多少会有愧疚,进而给予照顾的。至少正常人是不会拒绝的这么不客气的吧?为什么枕流拒绝人会这么熟练啊!
      “通融通融啦,副会长。只是多个人,从五人本换成六人本就好了,六人的新手本也有很多很有意思的啊。我们能在这里遇到,也是一种缘分,不是吗?拜托了,副会长,我真的很想玩啊。”袍会还在死缠烂打。
      “你在撒谎。”枕流却已经没有耐心了,因为他快要迟到了,他最不喜欢的就是不守时。枕流加快了语气,措辞也更加地不留情面,“我从没有和你说过我要玩的是什么。”
      袍会情急之下,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他不应该知道的信息,被戳穿后就彻底慌了。但他也只能仓惶挽救:“我,对,我其实是知道副会长你要玩的本子的,我无意中从钱学长那里听来的,但,我只是因为想要和你一起才撒了谎。我没有恶意,这只是个游戏,不是吗?我费尽苦心地骗你,又图什么呢?”
      对啊,图什么呢?这也是枕流觉得最说不通的地方。但是……
      “你撒谎的不是这一件事,而是从头到尾。我记得每一个自己见过的人。你既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也从未与我有过交集。撒谎对我是没有用的。”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
      不远处路边一辆低调的黑色suv里,本来已经结束一天的游戏,准备回去的陆斯恩,看着店门口发生的一切,忽然就又来了兴致。
      正襟危坐在副驾上,穿着同款白色衬衣的青年,在看见枕流的那一刻,便是神经一绷,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但他不敢左右boss的决定,只能佯装无事发生,不着痕迹的出声对陆斯恩提醒:“boss,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陆斯恩眯眼,似笑非笑的看向前排的青年,对方的灵魂已经开始滋滋冒油,带着厚重的柠檬酸,那是嫉妒的味道。
      三文鱼刺身上挤一点柠檬汁可以去腥,使得肉质的口感更嫩。但如果直接浸在白醋里,那可就……
      会变得索然无味啊。
      “你让我损失了一道美食。”陆斯恩的魔力死死地扼住了青年的脖颈,“不过,我一向是宽宏大量的,不是吗?想要保住你脆弱的脖颈,就回答我,你为什么要阻止我去和那个人类接触。”
      等陆斯恩从车里出来的时候,身边早已没有了什么青年,他遵守了承诺,留下了青年的脖颈给自己的三头犬。
      它们最喜欢吃腐肉了。
      ※※※※※※※※※※※※※※※※※※※※
      瞎扯淡小剧场:
      陆攻(笑眯眯):我身为一个美食神明,养几条地狱三头犬,很合理吧?
      枕受:……
      ps:文里穿书者不只一个,但攻受都是原住民。
      国际惯例提前更一章23333
      中午12点左右还有一个二更君~敬请期待~爱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