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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满(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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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痕迹
      那一年的7月,世界悄悄发生了一件大事。
      一只羊已经在苏格兰的研究所里呼吸、站立、吃奶……一个特殊的生命诞生了。
      它像一个藏在时代腹中的秘密。
      直到第二年的二月,才能昭告天下。
      科学的严谨,是要等证据;
      而历史的吊诡,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只是还未曾被承认。
      不过,就算立刻公之于众了,传到了这片神州大地上,沉确虽然也确实会“哇——”的一声感慨好神奇,但这兴奋大抵也是不会超过一个星期的。
      因为她并不真懂这些。
      不懂那些图谱与细胞核移植,不懂供体和受体,不懂那些在她看来扭曲而繁复的线条与编号。打从高中上生物课开始,她只听了一会儿,便觉得脑子发胀。
      从此与理科无缘。
      不过,对于遗传学,她也有一样很感兴趣——
      基因
      gene
      这个词翻译得太好了。
      “基”是根基,是万物暗处的起点;
      “因”是缘由,是“我为何成为我”的那一条隐线。
      两个字放在一起,便像生命暗处最初的一粒种子,是一个人为何成为这个人的那点隐秘来处。
      沉确未必懂科学。
      可她懂这两个字的美。
      甚至让她产生过,以后想成为一名翻译的冲动。
      “gene”这个词,不像那些冷冰冰的术语,更不像实验室里银白色的器具。它有根,有因果,有一种很深很深的、藏在血脉里的伏笔。仿佛人在世上走了很远,忽然回头,才发现身体里早就藏着来时的路。
      这就是痕迹。
      是人经历过这个世界的痕迹、与证明。
      往大点说,基因是生命给生命留下的痕迹。
      往小了说,人与人相处过,也会在彼此身上留下痕迹。
      痕迹,是时间在身上刻下的暗纹,提醒着,曾有人真正靠近过,曾有人在这里停留过。
      所以沉确觉得,痕迹比誓言更真实。
      誓言会变,痕迹不会。
      下午,沉确逃课和吴玥逛胡同去了。
      暖阳,微风,树荫。
      吴玥忽然停住脚步,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脖子上是什么?”
      沉确正低头看路边一个卖糖画的小摊,闻言还没反应过来:“什么?”
      “红红的,”吴玥凑近一点,“这里。”
      她伸手一指。
      沉确整个人倏地一僵。
      午后的风从胡同里穿过去,吹得墙根下几片槐叶轻轻翻动。她站在那里,脑子却像忽然被人敲了一下,空白了一瞬。
      “啊……”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指尖刚碰上去,脸先热了,“蚊子吧。”
      吴玥看着她:“蚊子?”
      “嗯。”沉确很镇定地点头,镇定得十分可疑,“北京蚊子挺厉害的。”
      吴玥没说话,又盯着她脸侧看了看。
      “你脸上也有。”
      沉确:“……”
      她心里咯噔一下,手指立刻摸到脸上:“脸上?”
      吴玥眯了眯眼:“这儿,红了一块。”
      沉确硬着头皮,十分艰难地想了想,终于恍然大悟。
      “那可能是上课睡的。”
      嗯,这是个清白的痕迹。
      吴玥不可置信:“上课睡的?”
      “我趴着睡,压的。”
      沉确趁着上课时间偷跑出去,梁应方要是知道了,大概会皱眉。
      可是沉确总有千百般理由。
      其中最理直气壮的是——
      “这可是北京!”
      她第一次来这儿。
      她从南方、从老家、从山脚下,一路来到北京,眼前忽然铺开的是故宫的红墙、北海的白塔、天坛的圜丘、国子监的古柏……就像是课本里的字,历史里的风,突然落到了她眼前。
      她当然会想去。
      她甚至觉得,课可以补,北京不能白来。
      于是她越说越有底气。
      “我以前又没来过。”
      “而且天气那么好!”
      “再说,老师那节课讲得也一般……”
      梁应方看着她,淡淡道:“前面的话还能听,最后一句少来。”
      沉确整个人蔫下来了。
      梁应方心中是又好笑又无奈,他说:“北京又不会跑。”
      其实他也觉得,她这个年纪,活泼好动,眼睛又那么亮,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多出去走走也没什么。
      但前提是,要把该做的事做好,不能荒废学业,尤其是她又这么的聪明、有灵性,更不能辜负天分。
      梁应方说道:“该上的课要上。真想去,周末我带你去。”
      沉确一下抬头:“真的?”
      梁应方:“嗯。”
      她立刻忘了自己正在挨训,眼睛都亮了:“去哪儿?”
      梁应方看她一眼:“先把你逃掉的课补上。”
      沉确:“……”
      她有一种被拎住后颈似的感觉,长长地“哦——”了一声,被他抓回家了。
      但沉确也真心实意地觉得,她在北京过得很好。
      真的很好。
      哪哪都好。
      她午睡睡得四仰八叉,醒来以后满屋子丁零当啷,冰箱里有她每天都要喝的牛奶,连书房门口,都时常会探出她一颗乱蓬蓬的脑袋,问他今天晚上吃什么。
      她什么都敢带回来,漂亮裙子买贵了,还蹲到他腿边耍赖。
      鸠占鹊巢,作威作福。
      可梁应方只是看她一眼,说:“拖鞋摆好。”
      她便笑嘻嘻地应一声,下一次照旧踢得乱七八糟。
      北京很大。
      红墙、湖水、胡同、旧树,都叫她看得眼睛发亮。可她最喜欢的,是在这座陌生的城里,有地方可以回。
      推开门,屋里有人。
      或者,就算他还没回来,她也知道他会回来。
      这个认知让她的心里有一点飘飘然的幸福。
      那一天,她在藏酸酸糖。
      那是一种纯添加无天然的垃圾食品,吃完了之后,不仅舌根酸得发麻,连整个舌面都是一层诡异的紫色。
      所以梁应方管得紧,不让她吃。
      可沉确喜欢吃。
      所以她决定把糖藏起来。
      这一颗,那一颗,东塞一点,西挪一点,仿佛这样便能瞒天过海。她蹲在柜子前翻翻找找,活像一只为过冬储粮的小动物,忙得很认真。
      直到她拉开最里头那格柜门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了一下。
      里面安安稳稳地放着一个小盒子。
      红色的,丝绒面的,精巧得有些过分。
      沉确愣了愣。
      她不应该打开的。
      她会后悔打开吗?
      然而,她打开了。
      盒盖被掀开的瞬间,金属在丝绒上压出一点圆润下去的光。
      沉确没有动。
      她看着那枚戒指,脑子里先是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这是梁应方和他前妻的婚戒。
      空气忽然变得很静。
      她的心却在发烫。
      那是一种很实在的、从耳根烧到心口的羞耻。
      她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太没有规矩,太没有礼貌了。明明在别人家里,却没经过他的同意,乱翻东西。
      这是不合适的。
      恍惚中,她又想起从前梁应方说“我离过婚”。
      但那时,她总觉得那只是他拿来推开自己的话。
      和“你还小”一样,和“我年纪比你大很多”一样,都是有道理、却不妨碍她继续喜欢的理由。
      直到这一刻,她看见那枚戒指,才忽然明白,这句话原来不是一句话。
      它是一段真实存在过的人生。
      是他的过去。
      是他在她来之前,就已经和另一个人共同走过的年月。
      她以前并不懂。
      晚上,梁应方回来了,依旧是和她一起吃了晚饭,饭后,电视打开着,放着《新闻联播》,沉确不看这些,往常时候,她喜欢跑到自己的小世界里面,翻看着她的漫画书。
      但她今天没有。
      两个人都坐在沙发上,电视里面,播音员仪表端正,声音字正腔圆,但沉确正在忙着别的事,没有分神去听。
      梁应方终于移开了视线,落到了她身上,沉确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看着他的手,翻来覆去地研究着,特别认真。
      梁应方忽然开口:“找什么?”
      沉确一怔,像被当场抓包。
      随即又笑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稀罕事似的,指尖点着他的掌心。
      “我看你这里有痣诶,浅色的。”
      就在他的生命线尾端。他的生命线很长,这是长命百岁的象征,沉确很是高兴。
      “好小一个,是今年才新长出来的吗?要不是我仔细看,都没发现。”
      她还特意强调:“还是左手。”
      梁应方看着她,没说什么,只“嗯”了一声。
      沉确的语气里甚至带点孩子气的郑重。
      “你要走运了,知道吗?”
      “没听老话说嘛,掌心有痣端金碗。”
      沉确的眼睛亮晶晶的,是实打实的高兴。
      “那你呢?”梁应方忽然问。
      沉确一愣:“我什么?”
      “你也要走运。”
      梁应方轻声说道。
      沉确的笑停了一瞬,四目相对之时,安安静静的,没有人说话。
      片刻后,沉确垂首。
      她只是把脸埋下来,继续研究他的掌纹,他的指节,还有他的那颗很小很小的浅色小痣。
      她笑着说道。
      “那当然,我跟着你,能不走运嘛。”
      梁应方并没有说话,他只是紧了紧她的手,将她的手握在掌心。